2004年12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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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“空股”搞权钱交易
乐清行贿人受贿者同时被判刑
通讯员 范跃红 恭云

  本报讯 没投一分钱就得分红15万?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!日前,在土地平整中以搭空股等方式,变相收受贿赂款的乐清市黄华镇副镇长林星年和给他“分红”的该镇某村支书倪金义,被乐清市法院同时以受贿罪和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3年。
  2002年初,倪金义在承包黄华镇东南片土地平整工程中,为了得到主管该工程的林星年的照顾,决定给林星年以搭空股的方式入股。随后,林星年提议制定了一份平整工程分红协议,约定合伙4人每人一股份,每股投资5万元,林星年由妻子签上其侄子的姓名,作为自己的股份人。事后,倪金义以“股份分红”名义,送给林星年15万元。此外,林星年还收受他人贿赂5.5万元;倪金义在另一土地平整工程中,向范德田(另案处理)行贿5万元人民币。